今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创新工作举措,总结“234”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今年1至11月,办理入矫586人,解除矫正611人,无脱管漏管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一是用好“2个平台”。搭建“互联网+社区矫正”平台,串联移动手机、PC端、智能监控摄像头、电视屏等媒介,探索微信“视频报到”、手机APP视频监管、“面对面”在线学习等管教方式,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了解其生产生活近况。夯实“社会+社区矫正”平台,明确矫正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督促其履行监管义务同时,积极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专职法律顾问,机制化开展法律顾问“半月谈”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
二是落实“3个到位”。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明确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为工作人员配齐矫务通手机和走访车辆,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监督管控到位。建立公、检、法、司监管联动机制、搭建市、镇、村立体监管网络,有效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舆论宣传到位。加大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在线实时宣传与报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三是狠抓“4个教育”。一是约谈式提醒。对每月集中教育、服务过程中不专心、迟到早退、态度消极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约谈,制作谈话笔录。二是家访式训诫。对态度不够端正,认罪悔罪表现一般的社区矫正对象邀请矫正小组成员一同家访,向社区矫正对象家人说明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共同对社区矫正对象本人进行训诫。三是座谈式批评。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不配合司法所管理屡教不改、态度散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书面警告。四是通报式表扬。对学习积极、态度端正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通过“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平台分享矫正心得,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王经略 泰兴市司法局 0523-8022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