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统筹”文章。出台实施意见,将法治元素纳入乡村建设体系,规定涉农领域立法、涉农行政执法、乡村司法保障、乡村法治宣传等11方面任务,明确市委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妇联等13家主体责任,确立“两步走”建设目标,即到2022年,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数量和质量双达标,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做精“建设”文章。细化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依托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平台,用好用活用足占地资源。整合村(社区)现有“廊、墙、橱、栏、场、园”等室外以及村法治学校、法治图书角等室内阵地,融合“线上+线下”普法平台,丰富法治表现形式,提升法治供给品质,加快释放乡村集群矩阵优势。目前全市已建成550个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在发挥村“两委”和法律顾问普法作用的基础上,再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2支队伍,以村为单位年度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5次以上,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做透“保障”文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纳入法律保障队伍,建立网格化立体包干责任机制,打造集成矩阵,融法律咨询、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等多种服务为一体法律服务“产业链”,推动落实“乡村建设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跟进到哪里”。2020年全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为98.9%,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72场次,受众2万人,发放普法宣传彩页3万余份,受理法律咨询2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