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J公司位于泰兴市溪桥工业园。2016年4月13日,泰兴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该公司按国家规定至少每三年对应急预案重新修订一次的要求,对原有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并备案。2016年11月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1年1月19日经我局备案,至检查时未对原有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备案。
[处理结果]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到期应重新修订并到环保部门备案,这是为了适应企业不断发展变化而作出的强制性规定。
2016年11月24日,泰兴市环保局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按照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处罚款2万元。
[法律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案件启示]
松花江苯污染事件、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天津港爆炸事故……每年,全国都会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小到简单的物料泄漏、设施损坏,大到爆炸、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等。如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旦操作不当,不仅不能消除危险,甚至还会造成更大的事故。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最快最有效地控制事态扩大?怎么才能将环境污染损害降到最低?这就是环境应急预案的主要功能所在。
环境应急预案不仅可以防患于未然,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更是一本实用手册,包括了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采取的措施、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及位置等,即使一个对企业不甚了解的人,在发生手册中记录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拿着这本手册就能够从容应对、有效防控。
所以说,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是一个企业为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环境风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